破除“遇事先避責”的心態
領導干部要樹立“無功就是過”的理念,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摘干凈了才來干事,借口“擔心被問責”而懶政惰政,不僅不開展創造性落實,而且連本職工作也消極怠工,就是典型的“公堂木偶”
當前,少數領導干部存在一種“避責心態”,遇事首先想的不是如何擔當作為,而是如何規避責任。具體表現為三種行為模式:一是層層請示型,遇事向上推,哪怕十萬火急的事情,沒有上級批示不處理,導致小事拖大、大事拖炸;二是文件會議型,遇事習慣往下卸,層層轉發文件,層層開會部署,發完文開完會就算萬事大吉;三是責任攤派型,把“集體決策”當作免責金牌,出了問題就以集體研究之名百般推脫責任。
“避責心態”其實就是不擔當不作為,以程序規矩掩蓋懶政怠政,是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的新變種,危害不容小覷。在這種心態驅動之下,“不犯錯”往往置于“干成事”之上,簡單的事情往往被搞得很復雜,真正該推進的工作在各種“推責程序”里轉,導致程序空轉,政策落實大打折扣,最終損害群眾利益。深究其因,一是少數干部權力觀扭曲,只想當官不想干事、只想攬權不想擔責、只想出彩不想出力;二是少數地方問責泛化,容錯糾錯落實不力,基層干部因為害怕犯錯、害怕擔責,產生“洗碗效應”,不敢嘗試新事物、提出新想法。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,干事擔事,是干部的職責所在,也是價值所在。干部就要有擔當,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,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。清人紀曉嵐在《閱微草堂筆記》中講了這樣一個故事:一官員去世后碰上閻王爺,很是志得意滿的樣子,自稱“所至但飲一杯水,今無愧鬼神”。閻王爺譏道:“公一身處處求自全,某獄某獄避嫌疑而不言,非負民乎?某事某事畏煩重而不舉,非負國乎?三載考績之謂何,無功即有罪矣。”領導干部要樹立“無功就是過”的理念,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摘干凈了才來干事,借口“擔心被問責”而懶政惰政,不僅不開展創造性落實,而且連本職工作也消極怠工,就是典型的“公堂木偶”。
破除“避責心態”,要正確把握內因與外因的關系,通過制度設計、人文塑造和管理機制的調整,構建“鼓勵擔當、包容試錯、權責清晰”的環境,推動干部從“怕擔責”轉向“愿負責”。要從思想教育上促擔當,通過加強黨性教育、案例剖析、選樹典型等方式,引導干部摒棄“推責”思維、樹牢責任意識,把為民干事作為根本價值追求。從用人導向上勵擔當,對那些敢于扛事、勇于破局的干部優先提拔使用;對“避責心態”嚴重、遇事“繞道走”的干部及時提醒、堅決調整,讓干部“憑實績說話、靠實干立身”。從制度機制上保擔當,明確權責邊界,細化責任清單,劃清底線紅線,完善容錯糾錯復盤機制,以組織擔當為干部撐腰鼓勁,激勵干部勇于試錯創新、敢于大膽突破。
改進干部作風、激勵擔當作為,是一項系統工程。破除“避責心態”,要營造健康積極的職場文化,消除“躺平”土壤。遇到問題時,領導干部要先從自身管理、資源支持等層面找原因,再客觀分析其他干部的責任,而非一味向下追責。通過“擔責案例”分享,傳遞文化信號,凝聚擔當共識。要優化干部考核評價機制,健全“明責、履責、考責、問責”閉環體系,避免“責任層層下壓”或者“集體決策”下的責任虛化,防止“唯程序”“唯痕跡”評價干部,讓每個崗位的干部都能將“做事先想免責”的心理棄之于時代洪流,做到知責、盡責、負責,求真務實、真抓實干,不斷推動工作取得新成效。